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監總局23號令《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至少每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的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測與評價。
服務內容:識別工作場所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粉塵、放射等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進行檢測,依據檢測結果、標準限值要求,給出檢測結論。根據檢測結論提出職業危害防護建議,依據工作場所中所涉及的職業危害因素種類給出相應的健康體檢項目。
服務流程:接受委托→現場調查→樣品采集→樣品貯運→樣品分析→數據處理→數據統計匯總→編制監測報告→內部審核→報告批準簽發→歸檔發放
業務咨詢:0431-88029770 18943649222 ? ? ?